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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内容 简短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09

第一条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国家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四条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五条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编辑:向阁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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