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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的简介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17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这个文件主要是为了缓解大小非对市场的冲击。

通俗点就是说,公司债券可以拿去换股份(股票),从而那些大小非不用直接在二级市场上抛售,缓解了大小非对证券市场的冲击。

举例:X公司欠你钱,发行了债券给你做抵押,在规定的期限时间内你可以拿债券去换X公司的股票。

买了债券的人可以换成股票。

虽然看不到有多少分,可还是很高兴和问缘天下做个探讨。

根据你的观点一一探讨吧。有一说一噢
1、对于大小非来说,真是天上掉馅饼。原来还要一直承受股市下跌带来市值不断损失的风险,这下好了,可以名正言顺通过股票质押的方式融资,而且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肯定低。根据本规定第二条第五项,当然是拿出越多的交换股票越有利。
2、大小非唯一存在的风险是转债到期而股票市价超过了约定转股的价格。根据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大小非足以约定有利于自己的转股价格。

我的观点:
这这句话的理解是,大小非也害怕市值下跌,不愿意看到市值下跌;大小非在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平台上抛售并不需要偷偷摸摸,所以没有名不顺之说。如果你您也是某家上市公司的大非,小非也行,现金流出现了问题或者股价相对与目前的市值,获益还比较丰厚,您会不会也抛售呢?再说大家都在抛售,后面的抛压比现在多的多,您会不会也抛售呢!将心比心,如果这家公司成长前景一般,或者现金流出现危机,我是会抛售的。
债换股,有两点需要说明.拿更多的股票来做质押,对市场而言,可以大小非抛售压力,对上市公司而言,可以解决现金流难题,而不需要到二级市场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去抛售,那样还需要缴上不小的一笔交易费用,而且还有可能引来一些不理性(感性)投资者的谩骂。
所以说可交换债并不仅对大小非有利,对稳定市场也有这重要作用。

1、根据本规定对发行转债的大小非的发行要求及股票质押优先受偿权的保证,股民们完全可以大胆放心的购买持有转债,可以说是无风险高收益投资。

我的观点:
我不知道问缘天下的这些观点来自哪里的,可我感觉里面误导的成分很浓。先从“股民们完全可以大胆放心的购买持有转债,可以说是无风险高收益投资”说起,所有的债券投资都是无风险投资(公司信用等级是3A以下的另当别论了),可因为债换股其实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因为含有期权,所以它的利息一般没有普通债券高的,我担心的正是这个,因为利率较低,会不会导致部分可交换债券没有足够的买家。

2、持有转债唯一风险是前期与A股大盘存在跷跷板反应,可能丧失机会成本并由此承担债市资金向股市流动而导致转债价格的下跌。当然后期,当转债对应的股票价格超过约定的转股价格时,转债会同步上涨。
我的观点:上面说了,债券本身是没有风险的,如果预期换股价格高于于市值,那么还有利息收入,债券的风险主要来自于银行利率波动的风险。你说的换股债价格下跌可能是担心换股债交易价格的下跌,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因为这种风险来着与供求关系。说跷跷板,楼主是把两者对立了。两者是对立呢还是互补呢?
“债市资金向股市流动而导致转债价格的下跌”,还有“当转债对应的股票价格超过约定的转股价格时,转债会同步上涨”这些观点主观猜想比较浓,反过来想想,请问债市资金流向股市的依据是什么?还有凭什么来说明后期标的股价格就能超过股换债的交换价格?下跌怎么办?那么只能不交换,可利息收入却不高,怎么制衡?

1、股市体现为资金市,本规定的出台将导致股市进一步的失血。
我的观点:
这我就不明白了,股市是需要资金量,可股市从来不缺钱,这从一些个股IPO可以知道。依据楼主的意思,这买交换债的资金有相当一部份来着股市了,依据是什么?
2、原本股市低迷,解禁大小非可能还会考虑股价因素而不至于抛售,现在没有任何顾忌而采取发行转债方式向市场“兑现”,以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手段套取股市资金。
我的观点:
从楼主的以上看法,楼主是认可这次大跌,大小非负重要责任(主要责任在于证监会),这样一来不是刚好可以在未来一段时间缓解市场供需压力。
3、机构们、基金们、私募们、股民们等等各路资金将万马奔腾涌向转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的资金会蜂拥加入,而股市的水池呢?水将流光了。
个人点评:这个理由完全可以和上面归为一点,用不这凑篇幅。一以为机构都是傻子啊。会万马奔腾的去买卖可交换债,主观猜想太浓了。

4.换汤不换药
我的观点:这怎么会是“换汤不换药”,明显不一样嘛!!好好想想就明白了。这点你可以去看看一般的贸易常识就知道,说白了就没意思了。

未经作者允许,我把这篇文章转帖到我空间里了,这里毕竟是回答问题的地方,不适合讨论,如果您有更多的话想说,请到我的空间交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41号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行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49号),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14756868887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的目录
舒瑞信答: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行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14756868887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的规定是什么?
舒瑞信答:《 上市公司 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第一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 抵押 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

14756868887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
舒瑞信答:一、 上市公司 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符合《 公司法 》、《 证券法 》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 (二)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四)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14756868887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有哪些
舒瑞信答: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 第一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

14756868887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的规定有( )
舒瑞信答:【答案】:C、D、E A,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B,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

14756868887股票质押融资定义
舒瑞信答:股票质押融资是一种金融手段,通过将股票作为有价证券抵押,以获取资金支持。其主要目的是获取现金,公司通常用这种融资来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不同于标准化产品,股票质押融资本质上是民事合同关系的体现,融资的具体条款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自2008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

14756868887可交换债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舒瑞信答: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 质押 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对发债主体而言,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可交换公司...

14756868887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可以不公示吗
舒瑞信答:股权质押设立登记不可以不公示,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减少其抛售股票的动力。

14756868887股权融资的风险
舒瑞信答:因此公司在进行股权融资时,需要综合考虑融资的隐形成本,合理设计融资方案,合理选择投资方。法律依据: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减少其抛售股票的动力。

14756868887公司可交换债券怎么发行
舒瑞信答: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


(编辑:吕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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