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未办理收养手续但已有收养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01
未办理收养手续可收养证的事实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规定是,没有办理孩子的收养证,是无法给孩子办理申请落户手续的。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第七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第八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这个要到你们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吧,即使是领养的孩子也要通过合法的手续办理领养证才能上户口的。 关键是看你在哪抱养的,如是私人之间的抱养,要跑去计生办那问下的,如是福利院的,他会给你开个证明的,如是在医院抱养的,也会有个证明的。
  一、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二、收养人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年满30周岁。(夫妻双方)
7、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相关知识阅读:收养登记程序
登记程序
1、收养人应提交的材料(申报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有无子女申请表(计生办领取)
(3)GA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4)当地县级报刊登查找儿童的公告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证明
(7)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没有结婚的,由收养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尚未结婚的证明
(8)全家合影照、单人照各一张(2寸)
(9)收养人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年经济收入证明
2、收养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要签署意见和签名。
收养登记员受理收养登记申请,应当按照审核材料—填写《收养登记询问笔录》—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让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签名、按手印—登记(发证)的程序进行。

看情况是否属于《收养法》规定的七类可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情况:

  1. 1992年《收养法》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按相关文件规定,由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凭收养公证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

  2. 1999年4月1日前公民之间依法协议的收养,送养人与收养人已订立书面协议;符合原收养法有关收养人、送养人基本条件;已建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公证当事人和主要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收养协议和收养事实无争议。当事人可凭收养公证书到派出所进行户籍登记。

  3. 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查找不到父母、捡拾证明不齐全的弃婴(儿),可由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确认,街道、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经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询问登记后,到县级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4. 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收养非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但未及时办理收养登记,又经县级计生部门批准生育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确认,街道、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初审后,由县级计生部门出具"子女情况说明",再到县级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5. 收养人不满30周岁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将弃婴(儿)送交当地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原收养人可与该福利机构签订义务助养协议,待收养人年满30周岁,且符合其他收养条件后,到县级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6.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不满40周岁,但符合其他收养条件,如属于夫妻离婚或妻子死亡前共同抚养,现由男方抚养,可凭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证明)、其妻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级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7. 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无法办理收养登记的,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已共同生活5年以上,且收养人具有抚养教育能力的,可向公证部门申请办理承担抚养责任公证,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部门审批后,在收养人户口所在地为被抚养弃婴(儿)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如收养人无抚养教育能力,相关部门将动员其将抚养弃婴(儿)送交当地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抚养。



这个要到你们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吧,即使是领养的孩子也要通过合法的手续办理
领养证
才能上户口的。
关键是看你在哪
抱养
的,如是私人之间的抱养,要跑去
计生办
那问下的,如是福利院的,他会给你开个证明的,如是在医院抱养的,也会有个证明的。
一、被
收养人
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
旁系血亲
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
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
弃婴
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
收养人
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
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二、收养人条件:
1、具有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
,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
残疾儿童
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
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
被收养人
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年满30周岁。(夫妻双方)
7、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相关知识阅读:收养登记程序
登记程序
1、收养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
)
(1)收养申请书
(2)有无子女申请表(
计生办
领取)
(3)GA机关出具的捡拾
弃婴
、儿童报案的证明
(4)当地县级报刊登查找儿童的公告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证明
(7)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没有结婚的,由
收养人
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尚未结婚的证明
(8)全家合影照、单人照各一张(2寸)
(9)收养人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年经济
收入证明
2、收养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
收养人
要签署意见和签名。
收养登记员受理收养登记申请,应当按照审核材料—填写《收养登记询问笔录》—填写《
收养登记申请书
》并让收养人和
被收养人
签名、按手印—登记(发证)的程序进行。

根据《民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通知》相关规定的,可以给孩子登记集体户口。
《通知》相关条款:
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1、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出具《子女情况证明》,发现地公安部门对捡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收养人持上述证明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先有子女,后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又生育子女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发现地公安部门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并由发现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登记集体户口。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按照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予以办理收养手续。由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并出具收养前当事人《子女情况证明》。在公告期内或收养后有检举收养人政策外生育的,由人口计生部门予以调查处理。确属政策外生育的,由人口计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捡拾地没有社会福利机构的,可到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
3、收养人不满30周岁,但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且愿意继续抚养的,可向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助养申请,登记集体户口后签订义务助养协议,监护责任由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承担。待收养人年满30周岁后,仍符合收养人条件的,可以办理收养登记。


18398708497自愿送养自愿收养怎样落户口
穆瑶万答:具体方法分两种情况:一、符合收养条件上户到个人户口本上的:符合送养和收养条件的,依据民法典要求通过民政局申请,补办送养和收养申请手续,审核批准后带上收养证给孩子上户口。这里的条件是:双方都具备送养和收养的要求,适用于民间双方私自送养和收养,生父母和养父母都可以配合。具备收养登记证后,孩子...

18398708497事实收养有户口的孩子,怎么给孩子办理过户或上户口!孩子本村的且没有...
穆瑶万答:对于“收养”孤儿的审核特别严格:1 对于不能生育的夫妇,可以申请领养一个孩子 2 单身不能领养孩子 3 夫妻双方没有孩子,医学上确实不能生育能力,或者一方有生育能力,为了婚姻放弃生育的夫妇。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生活条件,医疗条件。4 村委给予证明并担保,经过相关部门审...

18398708497已经抱养了孩子好办领养证么
穆瑶万答:一、已经抱养了孩子怎么办领养证1、已经抱养了孩子办领养证的方法具体如下:(1)领养申请书;(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5)收养人经常住...

18398708497收养证办好了,孩子户口怎么办理?
穆瑶万答:收养孩子的,应当及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手续。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

18398708497我朋友已经收养了孩子怎么办收养证需要什么手续?
穆瑶万答: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

18398708497自愿送养收养的如何办收养证
穆瑶万答: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民法典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

18398708497双方自愿送养孩子一般怎样办理
穆瑶万答:双方自愿送养孩子的,孩子父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送养人在登记时还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送养时还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也要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依法为其办理送养登记。...

18398708497已经领养的孩子还能不能办理领养手续
穆瑶万答:公民若对于已经领养的孩子但是没有办理领养手续,在需要入户的时候发现无法办理入户的情况下,是可以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相关部门补办领养手续以后,再带上领养人相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帮领养的孩子办理入户。具体的收养手续以当地相关部门文件为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18398708497自愿送养自愿收养怎样落户口
穆瑶万答:收养人提出落户:送养人和收养人协商一致送养孩子的,只需要由收养人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这种方式需要送养人与收养人协商一致,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才能通过审核,同时也需要办理一些手续,比如出具相关协议、收养公证等。送养人提出...

18398708497不符合收养条件但实际已收养弃婴该怎么办户口
穆瑶万答:5、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6、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 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


(编辑:水褚灵)
联系方式: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作文摘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