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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补交养老保险的规定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16

法律主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 缴纳养老保险 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 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 集体经济组织 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 村民委员会 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现在可以解决了。近日,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补缴的范围、补缴基数和补缴比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根据规定,凡是2011年6月30日前形成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可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用。已核定基数形成欠费的用人单位补缴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用人单位,2011年6月30日前已核定缴费基数但因各种原因未按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形成的欠费,经用人单位与地方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补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同时,按照清欠补费原则,依欠费时间顺序,先欠费年份先补缴。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补缴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补缴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其中,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人员,应一次性补清在单位工作应保未保或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单位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12%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基数参考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通知》规定,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以199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1990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养老保险费,如能提供原始职工工资收入的,应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补缴,但不低于补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不超过300%;如无法提供当年工资收入的,可选择按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基数补缴。1995年及以前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3%;1996年以后按当年实际缴费比例补缴。




152128212812023年河北补缴社保最新政策及一次性补缴规定
司味咱答: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下同)。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

15212821281黑龙江省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司味咱答:4、一次性补缴年限。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5、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

15212821281河北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规定
司味咱答: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

15212821281社保补缴新规定
司味咱答:。通告明确,北京市市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于2022年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前缴清,延长至2023年年底缴清。参保单位可以申请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5212821281社保补缴截止2023新政策
司味咱答: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3规定1、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32023年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还未出台,根据以往的政策变动来看明年变化应该不会很大;2、通告明确,北京市市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于2022年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

15212821281辽宁省社保补缴最新政策
司味咱答:补缴所属期也应填写为2021.1—2021.10。由企业自己核定补缴金额,企业自行报盘去养老窗口做实。2.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补缴要求 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的补缴,由企业自己核算。12月的补缴周期为1-11月或1-10月(具体参照第一、二种情况执行),补缴所属期:2021.5—2021.10(切记与养老保险的区别)。在...

15212821281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哪些规定
司味咱答:补缴养老保险费有下列规定: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需要按照规定去及时申请补缴;另外如果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则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

15212821281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3规定
司味咱答:      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是支持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至15年的,前提条件是参保人有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还未交满15年的人群才可申请补缴。      年满60周岁的时候申请补交,当月补交完,办理完养老金领取手续,次月...

152128212812024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司味咱答: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

15212821281养老保险断交后补交规定是什么
司味咱答:若是用户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养老保险没有累计缴费没有满15年,用户可以选择续交,一直到交满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了;若是需要续交的时间过长,也可以选择将养老保险取出,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上就是关于养老保险断交后补交规定的有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编辑:胡以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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