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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16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次会议补选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一人、委员二人。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第三条 补选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预选,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第四条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三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必须从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提名者要如实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

  提名者在确定各职正式候选人前书面要求撤回提名的,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各职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第五条 提名各职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于提名截止时间前送达大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被提名的某职候选人,如果不愿意接受提名,应当尊重被提名人的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名代表说明。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不符合有关法律和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的,或在政治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问题的,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第六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应亲自到会参加投票。如果代表不能写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代写,代写者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

  代表对各职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反对的画“×”;如另选他人,必须在反对的候选人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在其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什么也不画,也不能另选他人。第七条 大会选举划分八个投票区,主席台上一个投票区、主席台下七个投票区。代表就近投票。第八条 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二人,由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设监票人十六人,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代表团在本团代表中各推荐二人,其余八个代表团各在本团代表中推荐一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检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各职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

  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第九条 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员清点选票,作出记录,经总监票人审核签字后,报告大会执行主席。

  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第十条 每职选票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选票全部填写模糊的视为废票;部分填写模糊的,模糊部分视为无效。第十一条 各职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第十二条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提出意见,大会决定。如果另行选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第十三条 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公布和宣布。第十四条 选举过程中遇有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决定;需由大会决定的,提请大会决定。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于第一季度举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第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第五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直接或者通过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请假。
  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第六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其常务委员会应当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三)决定法定之外的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四)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第七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主要议程通知代表。临时召集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临时通知。第八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预备会议前,代表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团,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河北部队代表组成解放军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一人、副团长若干人。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以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推选小组召集人。
  各代表团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提出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调整意见,提请预备会议审议。第九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或者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必要时可组织大会审议或者部分代表进行专题审议。第十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第十一条 主席团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席团会议决定事项,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二条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或者经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副秘书长的人选;
  (二)会议日程;
  (三)表决议案的办法;
  (四)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
  (五)其他需要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第十三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个别调整。第十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在未设专门委员会的时候,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可以设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等委员会,在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人选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届代表中提名,提请预备会议通过。第十五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可以设若干工作小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次会议补选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一人。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第三条 补选省人民政府省长,实行等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一人,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预选,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省长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三十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名,但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应填写推荐候选人登记表。
  提名者要如实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如代表对所提候选人的某些基本情况不清楚,大会秘书处应协助提供。
  提名者在确定正式候选人前书面要求撤回提名的,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第五条 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提名的候选人于提名截止时间前送达大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被提名的候选人,如果不愿接受提名,应当尊重被提名人的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名代表说明。第六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代表应亲自到会场参加投票。如果代表不能写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代写,代写者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第七条 大会选举划分十三个选区,主席台上一个选区,主席台下十二个选区。第八条 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二人,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设监票人二十六人,石家庄、保定代表团在本团代表中各推荐三人,其余十个代表团各推荐二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检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
  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第九条 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员清点选票,作出记录,经总监票人审核签字后,报告大会执行主席。
  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第十条 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选票全部填写模糊的视为废票,部分填写模糊的,模糊部分视为无效。第十一条 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第十二条 如果候选人获得的选票没有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主席团可以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
  选举最多进行两次。第十三条 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公布和宣布。第十四条 选举过程中遇有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决定;需由大会决定的,提请大会决定。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实施。


19489913862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召开时间
暴符萱答: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5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1998年3月是全国人大九届一次会议。

1948991386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出自哪部法律...
暴符萱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句话出自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5日至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根据这一修正案,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国家现阶段的基...

1948991386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主要内容
暴符萱答: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代行常务委员会职责,向大会提交了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概述了过去一年政协工作的主要进展和成果。会议经过全体委员的投票表决,增选卢荣景为政协九届全国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多项重要决议,包括政治决议、关于常务...

1948991386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实施时间
暴符萱答: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新合同法实施时间: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

19489913862依法治国是哪年写入宪法修正案的
暴符萱答:法律分析:1999年3月15日,“依法治国”被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也是我国1982年宪法的第三个修正案。在这个修正案中,一个非常重大的改变,就是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了宪法,其第十三条修正案规定:“宪法第五条...

19489913862到目前为止关于我国现行宪法共有几部宪法修正案
暴符萱答:我国现行宪法有五个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

19489913862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时间是
暴符萱答: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489913862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还生效吗
暴符萱答:不生效。现行《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至今共有过两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于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9489913862中国宪法的诞生与发展历程答案
暴符萱答: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为新中国的建立而制定颁布的。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2、1954年宪法 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

19489913862经什么决定正式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暴符萱答: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正式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20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个宪法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政治...


(编辑:龚泉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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