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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生被多名男生殴打:以法的名义打回去,为何必须要动真格?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15

云南省陆丰县一名十几岁女孩被几名男孩殴打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疯传,引发了公众的关注。据悉,卷入这起事件的四名男孩,因与一名12岁女孩发生口角,放学后便把该女孩叫到学校外面的广场上殴打。在医院进行初步检查后,发现这名12岁的女孩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她在医院接受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涉案的四名男孩接受警方调查。

坦率地说,如果我们只看媒体报道和警方报道,很难想象四个男孩会对一个12岁的女孩做什么。然而,当我们通过相关视频回顾整个事件时,我们发现“少年恶”是不能忽视的,只有了解到一些孩子“在成长之前,已经成为了恶魔”。我们不知道那个12岁的女孩在被打的那几分钟里有多绝望。

然而,作为她的父母,她绝对不忍心回顾那些时刻。因为,孩子遭受的“每一脚”、“每一拳”都会使父母痛苦、愤怒。老实说,任何父母面对这样的遭遇,如果法律允许的话,可能会失去理智,试图尽快找到袭击者,进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斗争。

但是,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这样的情绪可以有,但不能真的去“恶压恶”。然而,这样的“少年欺凌”仍然应该以法理的名义受到惩罚。否则,仅仅因为他们还是孩子就教育他们,将无法向受害者和他们的父母解释。

然而,对“霸凌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大多数时候,由于年龄的原因,攻击者并没有受到绝对的法律惩罚。这导致舆论形成了一种“法不小”的认知。事实上,人们普遍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在保护“坏孩子”。在接受结构性心理辅导和安慰后,“被欺负的孩子”只能用时间来化解痛苦。

每当出现未成年人欺凌行为时,舆论就呼吁调整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判刑”。此外,有望在法律和理性层面上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一个明确的惩罚标准。同时,还应明确涉及监护人共同责任的部分(经济处罚标准等)。人们最想要的是对青少年犯罪定罪。

对于“少性恶霸”的惩罚,不仅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还要让“少性恶霸”付出相应的代价。甚至,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适当的进行体罚式回击。对于一些“少年犯”,单靠口头教育和短期改革,根本无法摆脱顽固不化的不良习惯。因此,也可以适当地采取一定的“以恶压恶”的措施。

当然,具体的疼痛,最好是模拟的。总之,在保证一定程度的公开透明的条件下,有必要对“少性恶霸”进行适当的体罚。因为,对于一些固执的孩子来说,言行教育更多的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而且,对于“少性恶霸”来说,如果仅仅是教育,更重要的是“挽救和救赎”,但惩罚的程度实际上是缺失的。因此,强调一定程度的体罚是合理的。这不仅仅是以恶压恶的逻辑。因为,现在14、15岁的孩子,其实已经很成熟了,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已经彻底熟悉在心里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强调保护“青少年欺凌者”的利益是一种杀害受害者及其家人心碎的方式。在过去,“青少年恶霸”认为道歉是故事的结局。但事实上,对于“少年恶霸”来说,大多数时候,是“狗改不了吃屎”。所以如果你对他们轻举妄动,你就会招来更多的欺凌。

是的,就因为他们是孩子,就不应该轻易放过他们。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把作恶者的利益考虑在内的世界里,那么被欺负的孩子可能永远也忘不了。即使“青少年恶霸”已经看穿了法律体系的弱点,经常性的恶霸行为仍有可能泛滥。所以是时候严肃起来了。

否则,青少年欺凌者可能会在前一天踢和打,然后在下一天砍。此外,如果“少年欺凌者”不被打倒一次,受害者更有可能被欺凌两次。因为,按照恶人的逻辑,他从不认为自己是错的。他们甚至会认为自己被抓是恶霸的错。

所以,对于青少年恶霸的父母来说,不要时不时地保护他们,否则他们会进监狱的。事实上,许多“少年犯”都是父母管教不善的结果。所以,在发生这样的事件时,除了反思外,还要进行“闭门演练”,让孩子尽早知道利害关系。

在过去,一直有很多强调学校应该做什么,老师应该做什么,社会应该做什么,而对于那些“青少年恶霸”的家长来说,似乎什么都不重要。但事实上,恃强凌弱者的父母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因为,在孩子还没有真正走向社会的时候,父母的权威仍然很重要。因此,霸凌事件发生后,“少年霸凌”的家长一定要坚强,以冲劲打倒自己的孩子。诉诸感情,诉诸武力,不要以为是自己的孩子就不会放弃,看着别人的孩子怎么被自己的孩子打,可能会觉得“老师很有名”。

同时,应该允许欺负的父母训斥“十几岁的恶霸”面对面,让他们知道欺负也是父母的后代,如果法律允许,欺负的父母可能会打他们的屁股在地上。最重要的是,必须让那些“青少年恶霸”感到害怕。包括把这些行为记录在档案里,让他们终身难忘。

事实上,“恶人惧怕麻烦”。因此,收紧法律制裁可能会阻止大多数欺凌行为的发生。你知道,孩子们不傻,他们知道殴打的规模和犯罪的范围,所以他们敢用私刑。甚至,对于大多数12岁以后的儿童来说,即使他们不知道具体的刑法,但他们都能说出“杀人偿命,欠债还贷”的普遍规律。

所以别再以它们还小为由为它们辩护了。因为给他们仁慈不一定能换来仁慈。以法律原则的名义反击,不是要处死他们,而是要执行对他们的惩罚。如果他们很年轻,而这个12岁的女孩更年轻,如果我们放他们走,我们要怎么处理她?



我个人觉得如果现在还不动真格的话,就会放任这种行为导致校园暴力层出不穷,危害社会和谐。

不管是女生还是男生,不能被别人欺负,一定要懂得还击,如果你打得过他,你就应该一拳把他打倒,要么就是先逃走,安全最重要,然后就告诉父母、老师,报警。

我觉得对于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打回去,对于小女孩来说,她被殴打受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心里也会受到伤害,所以必须要打回去,让她不再畏惧。

那是因为被殴打,如果放着不管的话,那是一种傻乎乎的行为,应该要用法律的方式去回应,让这些人送入监狱里。



(编辑:伊山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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