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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可以建房吗?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5-17
农村农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耕地是不可以建房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域之内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或者进行其它损害基本农田的活动。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房,在被发现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建房主实施罚款,或是限期拆除农村自建房的处罚。

不能。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第三十六条规定: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农村的土地划分为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而农用地主要是指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主要是指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只有建设用地才能够修建房屋。

所以农民想要在耕地上修建房屋,那么则需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扩展资料:

耕地分类:

(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轮作地

(2)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

(3)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4)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5)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参考资料:

土地管理法——人大网



农村耕地是不可以建房的。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域之内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或者进行其它损害基本农田的活动。
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房,在被发现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建房主实施罚款,或是限期拆除农村自建房的处罚。

农村自己土地可以建房子的,只要不是大面积农田和耕地。土地不能买卖,只能转让。按道理来说农民自种果园,政府应当补贴,收费都是不正当的。

扩展资料:

一、农村个人建房土地办理土地登记、发证需备资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

3、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一份);

4、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已经政府批准的一份);

5、土地使用登记表(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自建房简介: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

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

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三、相关新闻:

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建房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统一安排、节约用地的原则。选址必须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要求;

城中村内选址的,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农村居民选址建房应按村庄规划中制定的防灾抗震措施执行。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且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75平方米。

农村居民建房应以低层为主,不得超过三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应留有适当的院落空间,建筑基底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5%。

农村居民利用已有宅基地或在原有旧宅基地上进行翻修新建的,原宅基地面积超过175平米,超出175平方米部分用地的容积率不得大于1.5,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

农村居民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建手续的,房屋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其所在镇政府应按竣工备案面积给予每平米30元的报建奖励,该费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并办理报建手续的,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将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补助资金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负责拨付到位。已经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建房户不再享受每平米30元的报建奖励。

该办法同时还明确了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程序和相关法律责任。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居民建房实行监督、巡查管理,并建立农村村民违规建房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自建房

中新网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从此有规定 快来看看!



不可以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我国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未经国土部门审批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私自在农用地上建房的,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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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莫瑶答:农村耕地不可以建房。农村耕地一般不允许建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农耕地建住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农耕地,并限期拆除非法建造的房屋。这是为了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农村自留地同样不可以建房,因为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的补给,主要用于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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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莫瑶答:法律分析:不可以。不能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法律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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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莫瑶答:【法律分析】不可以。1、在耕地建房是违法的行为,不能在耕地建房。2、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需要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必须属于一般耕地,且符合“占补平衡”的要求;满足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不能一户多宅。3、国内的耕地资源受限,国家严格控制18亿亩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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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莫瑶答:农村耕地是不可以建房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域之内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或者进行其它损害基本农田的活动。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房,在被发现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建房主实施罚款,或是限期拆除农村自建房的处罚。

17347387423农村良田可以建房吗
阙莫瑶答: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分为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类型,其中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良田通常指的是质量较好、适宜耕作的农用地,主要用途是种植作物。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用地原则上是不允许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包括建设房屋。如果需要在农村建房,通常需要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进行,...

17347387423农村的田地可以随便建造房子吗。农村土地是私人所有的吗?
阙莫瑶答:第一,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并非私人所有。(另说明,我国的土地性质就分为两种:集体所有和国有)。第二,田地的用途是农业用地,是不允许修建永久性建筑的,即不允许建造房子,除非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如果是永久性基本农田,不仅不允许修建房子,养殖业和林业也是禁止的。

17347387423农村田地不能建房子了吗
阙莫瑶答:法律分析:不能。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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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莫瑶答:农村农田是不可以建房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域之内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或者进行其它损害基本农田的活动。农村自建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驻房基地要清洁 在建造房子之前,首先就是选择一个良好的地理位置。比如:千万别选周围有工厂、污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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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莫瑶答:农村目前基本上不允许占用耕地建房,但是也有部分之前在耕地上建房的,他们是通过了合法的程序,申请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向县级政府申请了耕地专用手续,通过批准之后再在耕地上建的房子,这种情况是合法的,是合法建房,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在我国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是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耕地的用途,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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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莫瑶答: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所以农村耕地不可以建房。法律客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编辑:惠蒲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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