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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签名笔迹鉴定中的棘手问题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16
如何应对签名笔迹鉴定中的棘手问题

所谓签名,就是把自己的姓名通过书写的方式反映在书写的承受客体上。一般来讲,签名代表书写者对某一行为或者对某一事件的认可或承诺。它既是社会信誉的担保,又是对承担相应法律义务的承诺。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往往是因为对签名笔迹的认定与否,决定了案件的侦查方向或案件的性质以及民事诉讼的输赢。也正因为如此,签名笔迹的鉴定就成了职务犯罪案件和民事纠纷中证据认证最重要的鉴定之一。近些年来,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和法院处理民事纠纷案件中,签名笔迹主要反映在领导签批文件、各类报销凭据、取款凭条、工资(资金)发放、合同(契约)、收条、领条、借条、欠条等方面,签名笔迹的鉴定在整个文件检验工作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并逐年呈上升趋势。一、签名笔迹鉴定中的几个常见棘手问题(一)签名笔迹字数少、特征少。签名笔迹字数往往不多,用汉字签名一般二三个字,少的仅有一个字。由于字数少、一个字重复的机会不多,无词汇、语音、语法性特征,笔迹本身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信息量有限或者不够充分,不易抓住有规律的书写习惯特征,增加了检验的难度。书写特征反映不明显,笔迹特征的本质不好把握,这是签名笔迹鉴定最基本的特点。文检人员只能在仅有的几个字中去找寻特征、选用特征。(二)签名笔迹变化多端。导致签名笔迹变化的因素很多,如何通过“变化”这一客观存在的现象抓住签名笔迹的稳定性和特殊性是签名笔迹鉴定的难点。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书写工具,不同的载体、衬垫物,不同的心理、生理条件等等都可能造成签名笔迹形态上的不一致。(三)签名笔迹易被人模仿、伪造。职务犯罪案件和民事纠纷中,由于受利益驱动,一方极有可能伪造另一方的签名,而且由于签名字数少,为模仿、伪造者提供了便利条件,并且不易露出破绽。同时,签名笔迹本身的变化,容易与被人模仿、伪造所引起的笔迹变化相混淆,难以区分自身正常的变化与被人模仿、伪造所引起的变化。二、签名笔迹鉴定的方法及要领(一)掌握笔迹变化规律,判断被检签名笔迹书写是否正常。就签名笔迹鉴定而言,都应从怀疑可能有模仿、伪造入手,然后采用排除法逐一排除。(1)通过特征比较法排除模仿。由于各种媒体的“传教”,现实的模仿、伪造者已经“回避”了明显的传统意义上的模仿痕迹,如笔迹的弯曲抖动、运笔生涩、形快实慢、停笔另起等明显的反常迹象,多数通过反复的练习模仿,有的已经达到几可“乱真”的程度,那么仅用传统的模仿笔迹特征判断是否“反常”就远远不够了,采用检材与样本的特征比较法判断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法,即分别选取检材与样本的特征进行比较。笔迹具有再现性特征,但这种再现性特征是动态的,书写习惯好比一根轴,每次书写的笔迹特征不会绝对与这根轴重合,而是围绕这根轴来回震荡,形成一种“动态同一”。模仿笔迹则不同,模仿者为了达到“乱真”,会刻意地参照某一“模型”反复机械练习,造成模仿笔迹与被模仿笔迹特征形成一种“死的同一”或“完全吻合”。如果被检签名与样本特征形成“动态同一”,则可判断被检签名为正常书写的笔迹;如果被检签名与样本特征形成“死的同一”或“完全吻合”,则可基本判断被检签名可能是模仿笔迹。(2)详细了解案情,排除没有可能的模仿。这是排除模仿的另一有效方法,任何事物之间都有因果联系,通过对案情的详细了解、分析,看嫌疑对象有没有条件模仿:一是能否“接触”被模仿笔迹,二是有无“能力”进行模仿。如无模仿条件的,可以判断为正常笔迹。(二)深入细致分析特征,化少为多。正确判断被检签名是否正常,是否模仿,已经为作出正确判断和结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能够更好的避免误检、错检的情况发生:(1)用足特征。针对签名字迹少、特征量少的特点,文检人员要充分挖掘每一个笔迹特征,并对每一个特征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分析,尤其不要轻易放弃“不起眼”的、“不像是特征”的细微特征,并加以合理的运用,使能够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信息量和特征化少为多、以小变大。(2)重视签名笔迹的整体风貌和书写水平特征的运用。签名笔迹是书写人相对固定的一个“书写组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体,具有自己的特点和稳定性,而整体风貌和书写水平特征恰恰是笔迹本质特征的外部表现,是每个签名者笔迹“神”的体现。尽管签名字迹少、特征量少不便被分析把握,但整体风貌、书写水平以及书写特征,相对而言是比较好把握的。(3)正确使用好笔力、笔痕特征。笔力特征是书写人行笔过程中力量的分布特点,直观反映为行笔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是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本质特征的“精髓”所在。笔痕特征产生在字迹的起收笔与运笔及收笔笔画之中,其表现为墨迹具体形态特点,每个人书写活动形成的笔痕特征各不一样。故正确使用笔力、笔痕特征,是得出准确结论的有效保证。(4)认真、客观进行综合评断。在全方位、多层面挖掘签名笔迹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异同点形成的原因,探究出规律性、稳定性的特征,才能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三、鉴定签名笔迹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注重比较样本的可比性。样本可比性的大小往往决定鉴定的成功与否。这里的可比性,是要求签名样本应尽量与检材在形成的时间、书写工具,反映出来的形式上要一致,有条件的案件要收集与检材书写环境相同,与书写者心理、生理情况一致的样本。(二) 保证比较样本的数量。由于签名笔迹字少,特征的重复再现率低,受外界影响变化因素多,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信息量有限,故必须收集充足的样本材料来印证检材出现的特征,弥补检材的不足。在此基础上,通过反复、细致的分析研究,才能找出能够反映两者书写习惯的本质特征。(三) 模仿签名笔迹检验不宜用复制件。鉴于签名笔迹可以利用的特征量有限,在照相、复印等复制过程中又会损失一定的细节特征和变形失真,从而给鉴定带来更大的困难甚至误断。因此,原则上对模仿签名笔迹的检验只能使用原件,不宜使用复制件,以确保得出正确结论。(四) 坚持综合比对分析。比对和判断特征不能零散、点滴式地机械比对,要系统地、有条理地对相同字各类特征逐一进行比对,综合分析,以防割断了同类特征的有机联系。(五) 详细了解案情。(作者单位:四川省宜宾市检察院、宜宾县检察院)

1、字体之内质及外形是否相同;
2、签字的墨色是否一致,笔划交接处,墨色是否触接墨色新旧,褶缝上墨迹是连贯或折断;
3、观察文书上有无挖补、涂改、填写与墨色分布不匀迹象;
4、用测量法比较字划间宽窄、距离、弧度与角度等。

扩展资料:

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文检专家说,从文件检验实践发现,目前各类变造、伪造文件事件层出不穷。大多数都是在原文件的基础上用各种技术变造,也称为“局部伪造文件”。
比如常见的有截取有签名字迹的空白纸页伪造文件,利用复写签名时套取多余签名伪造文件,转印、复印或扫描打印签名伪造文件等。
这类文件在鉴定检验时,首先要确定签名的真实性,签名与其他文字的书写是否差异,然后再看纸张规格有否异常,文件内容在字间距、行间距、页边距等方面排列布局是否合理。
文件语言的连贯性和合理性,文件上残留有其他可疑痕迹等。条件允许时还可以通过仪器来观察文字形成先后顺序,纸张压痕等。同时要根据案情,相互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签名鉴定
人民网-“变造文件鉴定”是怎么进行的

一,掌握笔迹变化规律,判断被检签名笔迹书写是否正常。就签名笔迹鉴定而言,都应从怀疑可能有模仿、伪造入手,然后采用排除法逐一排除。
(1)通过特征比较法排除模仿。由于各种媒体的“传教”,现实的模仿、伪造者已经“回避”了明显的传统意义上的模仿痕迹,即分别选取检材与样本的特征进行比较。笔迹具有再现性特征,但这种再现性特征是动态的,书写习惯好比一根轴,每次书写的笔迹特征不会绝对与这根轴重合,而是围绕这根轴来回震荡,形成一种“动态同一”。模仿笔迹则不同,模仿者为了达到“乱真”,会刻意地参照某一“模型”反复机械练习,造成模仿笔迹与被模仿笔迹特征形成一种“死的同一”或“完全吻合”。(2)详细了解案情,排除没有可能的模仿。
二,深入细致分析特征,化少为多。正确判断被检签名是否正常,是否模仿,已经为作出正确判断和结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能够更好的避免误检、错检的情况发生:(1)用足特征。针对签名字迹少、特征量少的特点,文检人员要充分挖掘每一个笔迹特征(2)重视签名笔迹的整体风貌和书写水平特征的运用。签名笔迹是书写人相对固定的一个“书写组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体,具有自己的特点和稳定性,而整体风貌和书写水平特征恰恰是笔迹本质特征的外部表现,是每个签名者笔迹“神”的体现。尽管签名字迹少、特征量少不便被分析把握,但整体风貌、书写水平以及书写特征,相对而言是比较好把握的。(3)正确使用好笔力、笔痕特征。笔力特征是书写人行笔过程中力量的分布特点,直观反映为行笔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是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本质特征的“精髓”所在。笔痕特征产生在字迹的起收笔与运笔及收笔笔画之中,其表现为墨迹具体形态特点,每个人书写活动形成的笔痕特征各不一样。故正确使用笔力、笔痕特征,是得出准确结论的有效保证。(4)认真、客观进行综合评断。在全方位、多层面挖掘签名笔迹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异同点形成的原因,探究出规律性、稳定性的特征,才能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

(一)样本的收集容易遇到障碍。一些被鉴定人往往不愿意配合办案人员收集制作实验样本,在提供对比笔迹时故意改变自己的平常书写习惯,甚至以不会写字为由拒绝提供对比笔迹。 (二)特定时间段内被鉴定人的笔迹收集比较难。有些人的笔迹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不同年龄段的笔迹有很大不同,以致需要同一时期形成的对比笔迹时,难以获得。 (三)片面依靠笔迹鉴定结论。有的办案人员忽视其他证据及生活习惯、经验法则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把查明事实的希望全部放在笔迹鉴定结论上。这样一来一旦笔迹鉴定出现问题,就容易发生错案。 (四)笔迹鉴定结论相互矛盾。有的案件,进行了多次笔迹鉴定,因为鉴定机构的不同,可能出具了不同鉴定意见,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让办案人员无所适从,更加大了处理案件的难度。




14757161376笔迹鉴定认为现场书写不规范
越单狡答:2、语言和文化背景: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的人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书写。如果现场书写与鉴定样本的书写风格和特点存在差异,可能会导致鉴定结果的不准确。经验和技能水平:书写经验和技能水平也可能影响现场书写的规范。3、收集更多的样本:收集更多的样本可以帮助鉴定人员更好地了解被鉴定者的书写特点和习惯,...

14757161376如何应对签名笔迹鉴定中的棘手问题
越单狡答:一、签名笔迹鉴定中的几个常见棘手问题(一)签名笔迹字数少、特征少。签名笔迹字数往往不多,用汉字签名一般二三个字,少的仅有一个字。由于字数少、一个字重复的机会不多,无词汇、语音、语法性特征,笔迹本身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信息量有限或者不够充分,不易抓住有规律的书写习惯特征,增加了检验的...

14757161376笔迹鉴定的注意事项
越单狡答:法律分析:申请笔迹鉴定时的注意事项主要是检材和样本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有可能的话应该向笔迹鉴定机构提供原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复印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14757161376对笔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越单狡答:法律分析:不服笔迹鉴定结论可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

14757161376笔迹鉴定可靠性的疑问
越单狡答:笔迹鉴定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应当说,排除安外因素的情况下,国内笔迹鉴定的准确率只有70%左右。所以一般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以鉴定结论为主要依据,但是也会参考其他证据,如果其他证据明确指向的结论与鉴定结论相悖,那么法官也可以不采信笔迹鉴定结论,但是这种情况较少见。

14757161376笔迹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越单狡答:1、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

14757161376故意签不好名字笔迹鉴定
越单狡答:自己签的两个签名都不一样,做笔迹鉴定是可以查出来是自己签的。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

14757161376笔迹鉴定结果报告书问题。
越单狡答:如果你质疑签定结果,你可以上诉!或申请在验!那份签字已经成为证据,就不可能在给诉讼人了!因为原件,已经是法律的重要依据,给你怕弄丢!至于检测的透明度,你不用质疑。如果你不信法官,你可以申请此法官回避。意思是说:换一个法官,你在签定一次!

14757161376...合同上的签名被水给弄湿了,请问还可以做笔迹鉴定,鉴定是谁写的吗...
越单狡答:笔迹鉴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书写习惯,字体的新旧程度,间架结构等方面,结合当事人其它的笔迹特征来进行鉴定的,而签名给水弄湿了,显然破坏了鉴定的基础,因此,是很难准确鉴定出笔迹的。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


(编辑:宁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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