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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 我的房产证 房屋性质是 :集资建房 规划用途是:住宅 但是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 却是40年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16
我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房屋性质一栏空白,规划用途一栏写住宅,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一栏空白,土地使用年限...

你可以先去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对于土地使用权限至2017年6月30日止请问对我今后是否有影响。那肯定有影响了。因为土地使用期限到今年6月30日止,到6月30日后如果你不续签土地使用合同政府会收回你的土地使用权的。
你可以去相关部门续签土地使用权限。

是的,属于商品房。
商品房:普通住宅、商住两用楼、别墅、写字楼、办公楼、商业门面、店铺、商铺等 。 商服房:是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统称,即老百姓通俗称商铺。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扩展资料
商品房的分类
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复式商品房是内销商品房的一种,是一种经济型房屋,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
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品房

我查看了94年房产备案的一些材料,发现当时的手续都比较简单,当时集资建房种类繁多,自然有很多手续是不正规的,按说你们集资建房的土地应该属于划拨用地,可能在后来又缴纳了部分土地出让金然后办理了土地证。。这其中应该存在违规操作。。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可能是住宅用途。。。关于续期的问题,国家土地的政策还没有可操作的模式。但是这个并不是什么问题,因为面对这个问题的不只有你一个人,土地使用年限是有限的,但是物权法规定的房屋产权确实永久的。。。所以这两者本身就有矛盾。。

一、是住宅用地
二、出让年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所以说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住宅用地出让10年、11年、12年、20年、30年,所以你的40年很正常,不用怕。
三、根据物权法,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

据我所知,到期后只有两个可能:1.拆,补助赔偿;2.缴纳土地出让金,也不会太多,看平米,还有当地房管局过户指导价标准,一般100平的也就三五千
房子一般在石不等40年就拆了,所以一般到时又能分到一个期房,也不错
中途也有可能办出房本来,改成私产,因为也出现过这种情况

商住两用的



(编辑:滕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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