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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这句话代表哪个法系的观点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5-31
为什么霍布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因为霍姆斯的论断中的“经验”,乃是现实生活中的“活水”,它要求法官们根据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在遵循先例的原则下,推陈出新,赋予先例以新的生命。姆斯反对逻辑,主张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本质上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法律发展观。很明显,他反对的只是认为法律中唯一起作用的是逻辑的观点,而绝不是反对逻辑的作用。
法律都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并为人们所共同遵守的那些规则、惯例和习俗的成文化。法律不是被“被创造出来的”。法律的生命力体现于被人们遵守和认同而不是法律自身的逻辑化、精密化。
霍姆斯在《普通法》开篇就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管承认与否,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见对人们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作用都远远大于相关理论。

扩展资料
要准确理解霍姆斯的理论,需要首先了解霍姆斯提出这一论断的法学思想背景。
在法律王国里,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本来就遵循着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大陆法系好像一个由各种法律要素构建的大厦,每一块砖仿佛是一个法律概念,使用高质量的混凝土将大厦高高地举起;而普通法系则像一座金字塔,法律的理念和原则便是塔尖,历经几千几百年仍然神圣而坚不可摧,而烘托起这种神圣的是在法律历史长河中无数的判例和经验。
按照霍姆斯的理解,如果仅仅从形式方面来看,法律发展的过程是逻辑的。因此,严格遵从先例,既是对历史的忽视或藐视,也是对法官身处其间的社会现实熟视无睹,这种司法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其结果必然导致司法逻辑上的混乱和失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报-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霍姆斯

是说法律的基础是实践。没有法律的实践经验,就没有法律本身。

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至理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一个其实并不复杂的案件,让我重新对于这句法律名言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事人(我用A来代替吧)前来问我,说她十年前借给一个朋友(用B代替)10万元钱炒股,但借条上并没有写明利息,也没有写具体还款日期。因为她现在已经
年老,想要那个朋友还钱给她,顺便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标准给她点利息,不然,她说太亏了。因为物价上涨太多了。A就向许多学了法律的人,甚至包括一些从事
法律工作的人咨询。但别人给她的答复都是说,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所以就不能要利息。而且一般来说,民事案件法院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
当然,这种逻辑并没有错误。可是如果真要这样,那A的权益肯定要大大受损。我就对A说,其实,法律也不会让好人吃亏的。你完全可以要求B按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的标准要求B向您支付这十年来的利息。因为我自2004年来就一直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可以说有了一定经验。A听了之后大喜,我就
把相关的法院判决案例告诉她,并且同时告诉她相应的法律依据在哪里。当然,我也理所当然地按收费标准(一小时)收了200元的咨询费。A很乐意地付款,并
说我的这个法律咨询,比5000元还值。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经验是来自于实践。我们在审理案件时,最关键的是要查明事实,只有事实清楚了,我们才可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来判决。而事实能否查明,
经验要远远比逻辑管用。(我在一个大学兼职教《法律逻辑学》,同时也教《诉讼法实务》,因此,对于逻辑与经验,感受颇多。)所以,在此,就多说几句理论
吧。

法律是用来解决问题、解决纠纷的,而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不是对法律条文(大前提)的生搬硬套,而是对具体案件事实的认定。在法律上应用逻辑推理的基础是前
提真实(即小前提),而前提的真实性是不能通过逻辑本身来提供的,而是需要由经验来决定。逻辑就是结合大前提与小前提,来得出一个正确结论(即法院的裁
决)

法律的生命就在于法律能被人们所相信、所应用、所遵守,而不在于法律条文有多精密、多符合逻辑。任何法律都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形成
的、并为人们所共同遵守的那些规则、惯例和习俗的固定化和条文化。无论是英美的判例法还是大陆法系,法律从来都不是“被创造出来的”。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
中,在今天仍然有生命力的那些规则和已经成为历史或死去的东西其差别就在于实践而不在于逻辑。

在此,仍向我们的霍姆斯大法官致敬一下,就为他的这句名言。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美国霍姆斯大法官的一句名言,是在1880年出版的《普通法》里推出这一著名论断的,应当属于普通法法系的观点。他在强调逻辑方法、形式重要性的同时,也指出尽管逻辑的方法和形式满足于植根于每个人心中确定与和谐的追求,但确定性往往只是个幻想,在逻辑形式背后存在相互竞争的各种立法理由的相关价值和重要性的判断,它常常是含糊不清和无意识的判断。

这句话出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美国属于普通法系,我个人认为这句话不代表哪个法系的观点,而是说出了法律某些本质的东西,对于任何法系都适用,法律是不断被诠释的,但诠释不是盲目的,而是依据当下人们普遍的生活也就是所谓的经验,不然法律就缺了普遍性准则的解释而成为恶意解释,恶意解释会毁坏人们普遍的生活,这表现了法律的稳定性。越科学的法律修改的越少也就是说越稳定,就像美国宪法,还有如我们国家的《合同法》,可以不断被善意解释,最终保障我们的生活。因此这句话可以说成“法律是依据人们普遍的生活而不断被善意解释富有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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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5633298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是谁的名言
汤崔茜答:“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美国霍姆斯大法官的一句名言,是在1880年出版的《普通法》里推出这一著名论断的,应当属于普通法法系的观点。他在强调逻辑方法、形式重要性的同时,也指出尽管逻辑的方法和形式满足于植根于每个人心中确定与和谐的追求,但确定性往往只是个幻想,在逻辑形式背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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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崔茜答: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经验是来自于实践。我们在审理案件时,最关键的是要查明事实,只有事实清楚了,我们才可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来判决。而事实能否查明,经验要远远比逻辑管用。(我在一个大学兼职教《法律逻辑学》,同时也教《诉讼法实务》,因此,对于逻辑与经验,感受颇多。)所以,在此,就多说几句...

19465633298霍姆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理解
汤崔茜答:《普通法》开篇便道“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求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论你承认与否,深知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公用的偏见对人们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作用都远远大于三段论。法律包含了一个民族许多世纪的发展历史,它不能被当做由公理和推论组成的教科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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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崔茜答:这是美国法学家霍姆斯在《普通法》一书中提出的著名论断.在这部为人所熟知的著作中,霍姆斯开宗明义地指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众所周知的或者尚未被人们意识到的、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或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行所持有的偏见,在法官决定人们都应一体遵守的法律的时候,所...

19465633298法律的生命力在于
汤崔茜答: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经验是来自于实践。我们在审理案件时,最关键的是要查明事实,只有事实清楚了,我们才可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来判决。而事实能否查明,经验要远远比逻辑管用。从马锡五所办理的经典的案例中,无不是经验的作用,而美国的陪审制也就是在利用普通人的经验来对案件的事实做出判断。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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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乜馥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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