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侵权责任法司考真题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5-28
历年《侵权责任法》司法考试题

侵权责任法在历年的考试中都不是热点,题目出的也不是很多,还有司法考试现在已经统一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发送!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推荐:
2012年的:
(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3卷(法律出版社)。
(2)法条,最好是一部重点法条和一部完整的法条,重点法条冲刺阶段看,完整的法条推荐指南针法条国家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全8册,重点法条推荐众合教育国家司法考试重点法条解读及配套练习(上下);
(3)万国或者众合的一套专题讲座;
(4)一套真题,推荐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张能宝)。
(5)音频视频资料。
复习方法:
以看专题讲座或者听音频为主(两者择一,尽量不要两者兼顾,这样会重复复习,导致效率低下),复习完一门做一门的真题,然后将真题的错难题标注出来后期复习。看书的话,要注意总结归纳笔记,听音频的话,要在讲义上做好笔记,后期以自己的笔记为复习主要内容,结合真题错难题,有疑问查阅法条。
听课老师推荐:
民法:大腕推荐:钟秀勇,李仁玉,李建伟,基础薄弱的话听前两者,有一定基础听后者,新秀推荐马特和段波;
刑法:刘凤科,需要一定基础,对于解题思路的讲解尤其对考试有帮助!基础稍差者也可以听韩友谊,但是不推荐,讲的原理性的内容太少,多为结论性内容;
民诉:郭翔,考点全,押题准;郑其斌,讲得好,但是可能漏考点;
刑诉:杨雄,出题人弟子,表格便于记忆,考点全;汪海燕,讲课幽默生动,但是漏考点;陈少文,近两年口碑很好的老师,讲课生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林鸿潮,幽默,表格便于记忆,行政法属于较难的学科,不用强求解题正确率,重在理解;
三国法:杨帆(女),不作第二人想,让你轻松拿下百分之80以上分数;
法理:陈景辉,讲课鞭辟入里,幽默生动,便于理解;杨帆(男),四平八稳;
宪法、法制史:淳于闻,这个谁都差不多,记忆性内容居多,淳于老师的口诀很有助于记忆;
商经:张海峡,就是荤段子多了些,课讲的是很不错的;
卷四论述:邹建章或者陈璐琼,二者择一即可。
我已通过司法考试,我的百度空间(点击我的名字52461可以进入)有司法考试资料和复习方法、推荐书目以及我的联系方式,你可以看看,如有问题可以在百度空间留言。

第一题选A
根据侵权责任法,动物致损的,动物的管理人或饲养人负责,但管理人饲养人能够证明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免责或者减轻。这个题目里面乙不存在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不让路不能认为重大过失),所以甲负全部责任,因为没有免责或减轻的情形。
第二题选C
我是用排除法做的,不过根据题意,朱某知道没有安装那个东西可能会造成他人损失,但是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没有明确告知,当然是存在过错的,有过错就有责任,所以肯定不是“补偿”,而应该是赔偿,其次关于A,林某可以请求承担侵权责任,而不一定是违约责任,所以这一题不用考虑无偿借用合同的内容。
第三题选C
因为共同侵权中,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丙应当对剩余的部分债务负责,但是丁与甲乙的协议中约定他们2人各承担2000责任,在共同侵权责任人内部,责任应当是安分的,(所谓连带责任是对外的),所以甲乙丙应当每个人承担3000的责任,再丙承担5000的责任以后,可以依法向甲乙2人追偿。实际上丙只用承担他的份额,也就是3000,但是在法律上,应当认为丙作为连带债务人,应当对剩余债务承担责任,事后追偿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四题AB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六十九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条 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二条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第七十四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五条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 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

1C 不选是因为动物致损适用无过错原则

3C 连带责任内部是按份的,无约定或者不能确定则推定均等,首先各人对内应负责的为3000。债权人的免除对外及于连带的全部,对内及于具体连带责任人,就是说债权人给其中两人,一人免1000,一共免了2000,这2000也及于没被免除的其他连带人,这时候甲乙丙对外的责任最高只是9000-2000=7000,但对内,因为免除,甲乙分别只需要付2000,而丙没被免除,依然是3000。C的意思是要丙对自己份额内的3000+被免除的2000一起负责,所以错了

4B 直接看侵权法74、75条有没有免责事由就知道了,上面有人帮你贴出来了↑

51 侵权法91条第一款,看清楚主体是施工者,就是承包人,发包人是老板,不干活的

三人行司法考试网络课堂,来自北大,专业正规,名师云集,视频加音频,注册就能免费学习的司法考试网络课堂,我们欢迎您的加入!!

这是怪题。考试不一定考的。建议别深究了。
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去正保公司旗下的法律网咨询 。加油。


15310485226侵权责任法司考真题
晏娇骨答:根据侵权责任法,动物致损的,动物的管理人或饲养人负责,但管理人饲养人能够证明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免责或者减轻。这个题目里面乙不存在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不让路不能认为重大过失),所以甲负全部责任,因为没有免责或减轻的情形。第二题选C 我是用排除法做的,不过根据题意,...

15310485226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晏娇骨答:解析: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该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5. 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商品后,...

15310485226【理论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法律责任
晏娇骨答:【答案】C。 解析: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本题中,法院的裁决是依据公平原则作出的,这表明法院并未认定被告违法,故没有对被告实施法律制裁。A项错误,不当选。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不诉免责...

15310485226民法司考题
晏娇骨答:AB。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可以直接找张三是没有问题的。另外,狗咬人是因为李四及小宝的过错。故,张三赔偿后,可以找李四及小宝的...

15310485226有关侵权责任法的一道司法考试题目,答案是D,但看到分析说是C_百度知 ...
晏娇骨答:我认为应该选C 本题中,甲酒后驾车以及超速行驶,则我们判定他存在着一定的过错;乙逆向行驶也具有一定的过错。对于丙的受伤结果,甲乙的行为都与之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我们可以认定二人的分别侵权导致了丙的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如果甲乙二人的责任大小可以分清,则他们承担按份责任;此外和D...

153104852262013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三》-单项选择题
晏娇骨答: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 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 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 32.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

15310485226请问个司法考试问题
晏娇骨答:2问张师傅是谁没看懂。3问,电影院无追偿权,既最终承担责任的应该是电影院。原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6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本题中电影院并未在2楼天花板入口放置警示标语,也没有其它任何...

15310485226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
晏娇骨答:D.注释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促进了罗马法的研究和适用 试题答案 A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罗马法复兴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极不适应,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法律,这一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发展...

15310485226『求助』2010年一道司考民法真题~~帮帮忙……
晏娇骨答: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

15310485226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f
晏娇骨答:解析:《担保法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将电动车出质于丙的时候,实际上甲就是出质人,其不具有所有权但是合法占有动产,因此丙基于善意取得享有质权,A的说法正确,当选;《...


(编辑:项牲琬)
联系方式: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作文摘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