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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了多少个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15
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主要有哪些

我国已加入了大部分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Convention Establishing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公约)与TRIPS。
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国际多边条约为例,WIPO宣布其管理着26个国际多边条约(其中包括WIPO公约)。
除WIPO公约之外,这些公约按其作用又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各类知识产权具体保护标准的条约,共15个;第二类是关于知识产权国际注册管理的条约,共6个;第三类是关于对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予以分类的条约,共4个。
第一类条约包括:(以条约通过日期的次序排列)

1、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于1883年缔结,适用于最广义的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实用新型 、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地理标志(产地标记和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
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正式成为巴黎联盟成员国,是该联盟第96个成员国。
2、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1886年通过。
公约为作者、音乐家、诗人以及画家等创作者提供了控制其作品依什么条件由谁使用的手段。
1992年10月15日,我国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3、Madrid Agreement for the Repression of False or Deceptive Indications of Source on Goods《制止商品来源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简称《(产地标记)马德里协定》,1891年缔结。
根据本协定,凡带有虚假或欺骗性产地标记、直接或间接把缔约国之一或该缔约国的一个地方标为原产国或原产地的商品,必须在进口时予以扣押或禁止其进口,或对其进口采取其他行动和制裁手段。
4、Rom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Performers, Producers of Phonograms and Broadcasting Organizations《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简称《罗马公约》,1961年缔结,确保对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录音制品和广播组织的广播节目予以保护。
5、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Producers of Phonograms Against Unauthorized Duplication of Their Phonograms《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称《录音制品公约》或《唱片公约》,1971年通过。
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均有义务为属于另一缔约国国民的录音制品制作者提供保护,以禁止未经制作者同意而进行复制,禁止进口此类复制品(如果这种复制或进口以向公众发行为目的),并禁止此类复制品向公众发行。
我国于1993年1月5日加入该公约,1993年4月30日公约对我国生效。
6、Brussels 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Distribution of Programme-Carrying Signals Transmitted by Satellite《发送卫星传输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简称《布鲁塞尔公约》或《卫星公约》,1974签订。
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均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许可向其领土或从其领土发送卫星传输的节目信号。
7、Nairobi Treaty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Olympic Symbol《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简称《内罗毕条约》,1981年通过。
参加《内罗毕条约》的所有国家均有义务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制止未经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许可将其用于商业目的(如广告中、商品上、作为商标等)的行为。
8、Washington Treaty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Respect of Integrated Circuits《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华盛顿条约》,简称《华盛顿条约》或《集成电路条约》,1989年5月26日订于华盛顿,未生效,但TRIPS规定其成员必须遵守该条约的第2条至第7条、第12条以及第16条中的部分规定。
我国于1990年5月1日签署了该条约。
9、Trademark Law Treaty (TLT)《商标法条约》(TLT),1994年缔结,宗旨是统一和简化国家和地区商标注册的程序。
我国于1994年10月28日签署了该条约。
10、WIPO Copyright Treaty《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1996年缔结,属于《伯尔尼公约》所称的特别协议,涉及数字环境中对作品和作品作者的保护。
我国于2007年3月9日加入该公约,2007年6月9日公约对我国生效。
11、WIPO Performances and Phonograms Treaty《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1996年缔结,涉及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数字环境中的知识产权。
我国于2007年3月9日加入该公约,2007年6月9日公约对我国生效。
12、Patent Law Treaty《专利法条约》(PLT),2000年通过,宗旨是协调并简化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和专利的形式程序,使这些程序更加方便用户使用。
13、Singapore Treaty on the Law of Trademarks《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简称《新加坡条约》,2006年缔结。《新加坡条约》以1994年《商标法条约》为基础,但适用范围更广,而且还处理通信技术领域近期出现的一些问题。
我国于2007年1月29日签署了该条约。
14、Beijing Treaty on Audiovisual Performances《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由2012年6月20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通过,涉及表演者对视听表演的知识产权。
我国于2012年6月26日签署了该条约,2014年7月9日批准加入。
15、Marrakesh Treaty to Facilitate Access to Published Works for Persons Who Are Blind, Visually Impaired or Otherwise Print Disabled (MVT)《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MVT),简称《马拉喀什条约》,2013年6月27日通过,2016年9月30日该条约生效。
《马拉喀什条约》为缔约方设定了为视障者和其他阅读障碍者规定强制性限制与例外的义务,并有相应的灵活性。
我国于2013年6月28日签署了该条约,但尚未批准。

第二类条约共6个。这些条约是关于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国际注册或国际申请的契约。
依据这些契约,所有的缔约方寻求这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时,能极大地降低投入的人力与物力,降低其各项国际申请和国际文件呈报时的成本与时间,从而极大地促进这些知识产权的开发与保护。这些条约包括:(以条约生效日期的次序排列)

1、Madrid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Marks《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商标)马德里协定》,1891年签订。
我国于1989年7月4日加入该协定,1989年10月4日协定对我国生效。
2、Hagu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Industrial Designs《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简称《海牙协定》,目前有两个文本有效——1999年文本和1960年文本。
3、Lisbon Agreement for the Protection of Appellations of Origin and their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简称《里斯本协定》,1958年于葡萄牙里斯本签订。
4、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专利合作条约》(PCT),1970年缔结。
我国于1993年10月1日加入该条约,1994年1月1日条约对我国生效。
5、Budapest Treaty on the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of the Deposit of Microorganisms for the Purposes of Patent Procedure《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简称《布达佩斯条约》,1977年缔结。
我国于1995年4月1日加入该条约,1995年7月1日条约对我国生效。
6、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Madrid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Marks《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1989年签订。
我国于2000年5月4日加入该议定书,2000年8月4日议定书对我国生效。
第三类条约共4个,这些条约确定了专利、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各自下属类别的分类,并以此确定了易于检索的索引。
这些分类标准能够将专利、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信息,整理为更易于管理的形式。 这些条约包括:

1、Nic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Registration of Marks《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简称《尼斯协定》,1961年生效。
我国于1994年5月5日加入该协定日内瓦文本,1994年8月9日协定对我国生效。
2、Locarno Agreement Establishing an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Industrial Designs《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简称《洛迦诺协定》,1971年生效。
我国于1996年6月17日加入该协定,1996年9月19日协定对我国生效。
3、Strasbourg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简称《斯特拉堡协定》,1975年生效。
我国于1996年6月17日加入该协定,1997年6月19日协定对我国生效。
4、Vienna Agreement Establishing an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the Figurative Elements of Marks《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简称《维也纳协定》,1985年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汇编

《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最重要的是WTO协定中的TRIPs。

截止2019年1月。中国已加入了大部分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简称WIPO公约)与TRIPS。

WIPO宣布其管理着26个国际多边条约(其中包括WIPO公约)。除WIPO公约之外,这些公约按其作用又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各类知识产权具体保护标准的条约,共15个;第二类是关于知识产权国际注册管理的条约,共6个;第三类是关于对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予以分类的条约,共4个。

扩展资料

随着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都认识到未来全球竞争的关键就是经济的竞争,经济竞争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因此,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的宏观高度,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在科技、经济领域夺取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美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为恢复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大举措。日本在过去几十年里,曾提出过“教育立国”、“科技立国”等口号,到2002年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

成立了跨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战略会,把“知识财产”定位到“立国战略”的高度,要发展成“全球屈指可数的知识产权大国”。此外,俄罗斯、韩国和印度等国在制定技术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把对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截止2019年1月是26个。

我国已加入了大部分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简称WIPO公约)与TRIPS。

WIPO宣布其管理着26个国际多边条约(其中包括WIPO公约)。除WIPO公约之外,这些公约按其作用又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各类知识产权具体保护标准的条约,共15个;第二类是关于知识产权国际注册管理的条约,共6个;第三类是关于对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予以分类的条约,共4个。

扩展资料

中国内地主要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商标法(1982年8月3日通过、1983年3月1日施行,1993年2月22日修改、1993年7月1日施行,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改,2001年12月1日施行)

商标法实施细则(1983年3月10日颁发、施行,1988年1月3日修订,1993年7月15日第二次修订,1995年4月23日第三次修订,2002年8月3日第四次修订,更名为《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2、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通过、1985年4月1日施行,1992年9月4日修改、1993年1月1日施行,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改、2001年7月1日施行)

专利法实施细则(1985年1月19日批准、公布,1985年4月1日施行,1992年12月12日修订,1993年1月1日施行,2001年6月15日第二次修订,2001年7月1日施行,2002年12月28日通过对第101条和第108条的修改,2003年2月1日施行)

3、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7年1月1日施行)(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第94条-97条,第88条第3、4款)

4、技术合同法(1987年6月23日通过、1987年11月1日施行)经修改并入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合同法(第18章技术合同),1999年10月1日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截止2019年1月是26个。

我国已加入了大部分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简称WIPO公约)与TRIPS。

WIPO宣布其管理着26个国际多边条约(其中包括WIPO公约)。除WIPO公约之外,这些公约按其作用又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各类知识产权具体保护标准的条约,共15个;第二类是关于知识产权国际注册管理的条约,共6个;第三类是关于对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予以分类的条约,共4个。

扩展资料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组织职能:

该组织主要职能是负责通过国家间的合作促进对全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建立在多边条约基础上的关于专利、商标和版权方面的23个联盟的行政工作,并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事宜。

该组织的很大一部分财力是用于同发展中国家进行开发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发明创造和文艺创作活动,以利于其科技、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 我国加入了14个。

  • 分别是: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7月14日于斯得哥尔摩签订,1970年4月26日生效,我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该公约。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1883年3月20日于巴黎缔结,1884年生效,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加入该公约。

3、《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1989年5月26日于华盛顿签订,只有8个国家签字,截至2000年尚未生效,我国于1989年5月26日签字加入。

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1年4月14日于马德里缔结,1892年生效,我国于1989年10月4日加入。

5、《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1989年6月27日通过,1995年12月1日生效,我国于1995年12月1日加入。

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1886年9月9日于伯尔尼缔结,1887年12月生效,我国于1992年10月15日加入。

7、《世界版权公约》,1952年9月6日于日内瓦签订,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管理。我国于1992年10月30日加入。

8《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称《录音制品公约》或《唱片公约》),1971年10月29日于日内瓦签订,1973年4月18日生效,我国于1993年月4月30日加入。

9、《专利合作条约》(PCT),1970年6月19日于华盛顿签订,1978年生效,我国于1994年1月1日成为该条约的第64个成员国,中国专利局同时成为PCT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局和国际初审局。

10、《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协定》(简称《尼斯协定》),1957年6月15日于尼斯签订,1961年4月生效,我国于1994年8月9日加入该协定。

11、《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条约》(简称《布达佩斯条约》),1977年4月28日于布达佩斯签订,1980年8月19日生效,我国于1995年7月1日参加该条约。

12、《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协定》(简称《洛迦诺协定》),1968年10月8日于洛迦诺签订,1971年生效,我国于1996年9月19日参加该条约。

13、《专利国际分类协定》(IPC),1971年3月24日于斯特拉堡签订1975年生效,我国于1997年6月19日加入该协定。

14、《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1961年12月2日于巴黎签订,在此公约的基础上,成立了“保护植物新品种联盟”(简称UPOV),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通过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以下5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上述5个公约,除了TRIPS是由世界贸易组织(WTO)管理以外,其余4个公约都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


  •    知识产权相关内容: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这种权利称之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利是指智力成果被依法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成果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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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8757588我国加入了多少个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
柯脉胁答:我国加入了15个有关知识保护的国际公约。 答案补充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3、《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7、《世界版权公约》8、《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9、《专利合...

13258757588我国加入了多少个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
柯脉胁答:截止2019年1月是26个。我国已加入了大部分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简称WIPO公约)与TRIPS。WIPO宣布其管理着26个国际多边条约(其中包括WIPO公约)。除WIPO公约之外,这些公约按其作用又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各类知识产权具体保护标准的条约,共15个;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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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脉胁答:截止2019年1月。中国已加入了大部分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简称WIPO公约)与TRIPS。WIPO宣布其管理着26个国际多边条约(其中包括WIPO公约)。除WIPO公约之外,这些公约按其作用又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各类知识产权具体保护标准的条约,共15个;第二类是关于...

13258757588我国参加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条约
柯脉胁答:2.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简称《罗马公约》1961年缔结,缔约方总数达到79个国家(1993年4月30日中国成为该公约成员国中国已参加)。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1996年缔结,缔约方总数为50个国家。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缔结于1996年。

13258757588知识产权组织投票的83个国家有哪些?
柯脉胁答:1. 截至2020年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有192个成员国。2. 亚洲成员国有阿富汗、阿联酋、阿曼、阿塞拜疆、巴基斯坦、巴林、不丹、朝鲜、东帝汶、菲律宾、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韩国、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卡塔尔、科威特、老挝、黎巴嫩、马尔代夫、马来西亚、蒙古、孟加拉国、缅甸、尼泊尔、日本、沙特阿拉伯、...

13258757588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到2021年12月底有多少个成员国
柯脉胁答:截止2021年12月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有193个成员国。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洲成员国 阿富汗,阿联酋,阿曼,阿塞拜疆,巴基斯坦等。

13258757588世界上哪个国家对知识产权,特别是著作权进行保护的?
柯脉胁答:你好!在目前国家上来看,只要加入《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的国家都对著作权(版权)进行保护。如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入上述公约的国家已有100多个。

13258757588我国已参加了很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最重要的包括
柯脉胁答:我国于1984年加入巴黎公约,成为公约的成员国之一。3. 其他国际公约和协议 除了上述两个公约,我国还参加了其他多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协议,这些公约和协议涵盖了不同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例如,我国已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该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

13258757588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柯脉胁答:我国已经加入了15个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7月14日于斯德哥尔摩签订,1970年4月26日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179个成员国。我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该《公约》。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 1883年3月20日于巴黎缔结,1884年生效,到2004年7月...

13258757588中国有没有加入知识产权协会
柯脉胁答: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成立于1982年,现有个人和集体会员280多个,成员来自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单位、企业等。 协会旨在促进国际、国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科技合作,主要工作有:1.宣传推行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对知识...


(编辑:简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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