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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公房法院不予受理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   日期:2024-06-01

法律分析:变更公房承租人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它属于行政行为,应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13459279396公产房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文凡杭答:(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法院就不受理。公房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法院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司法机关,如果公房纠纷符合起诉条件的,法...

13459279396公产房纠纷法院受不受理?
文凡杭答:公产房纠纷目前各区法院都暂时不受理,你可以与所在区法院再确认一下。公产房纠纷不予立案,以公产房争议属行政管理范畴或由政府相关政策调整为由不予立案;公产房使用权相对独立于国家所有权,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并可继承、转让;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受到使用权人的限制,特别是单位分配给职工的公有房屋使...

13459279396公房的产权法院不受理吗?
文凡杭答:公房产权在国家,关于产权归属问题法院不受理。如果产权登记有问题,找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分 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产权,不能处分 和公房房管部门有纠纷,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3459279396公产房纠纷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文凡杭答:提起上诉。无论什么性质的房产,只要存在纠纷,诉到法院,法院都会受理。法院不受理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13459279396请问为什么公产房的继承纠纷法院不受理?
文凡杭答:公房的承租人只有房子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样的房子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当然不能用于继承。所以关于公产房继承的纠纷,法院不受理。4. 公产房原承租人去世后,房子由谁继续使用,由公房的所有人决定。一般情况是由与原承租人在同一个户口,并且在此房居住的人继续承租。

13459279396单位自管公房承租纠纷
文凡杭答: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3459279396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房使用权纠纷案的受理有关规定
文凡杭答: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13459279396房改房纠纷法院不受理的规定
文凡杭答: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3459279396哪些房产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哪些不受理
文凡杭答: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1345927939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讲理我该怎样维权 请问公房承租人有没有合法...
文凡杭答:你有四种方法可以采纳。一:不服判决,对生效判决提出再审申请或者申请人民检察机关对该判决提出抗诉。二 :向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提出举报,要求他们责成违章建筑人员实施拆除,政府如果不处理,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三:你可以建议房产的所有权单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四 :你改变诉讼思路...


(编辑:于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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